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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訊息:有關銓敘部釋復有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 條第1項第4款所定「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」之 審認標準及適用疑義。
發布日期
2020/2/11
發布單位
人事室
點閱次數
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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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訊息:有關
銓敘部釋復有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 條第1項第4款所定「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」之 審認標準及適用疑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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