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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題
轉知教育部釋示: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, 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,其期限計算 疑義。
發布日期
2020/2/14
發布單位
人事室
點閱次數
59
詳細內容
函轉教育部釋示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, 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,其期限計算 疑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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