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府補助員工上、下班交通費之捷運票價部分,請依旨揭 優惠措施採現金回饋20%(相當於全票8折)計算,不因當 月搭乘次數不同而改變。
二、核發作業請依「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 費注意事項」規定辦理,並以最節省、段數最少之通勤方 式予以補助。